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2016-03-18 13:32 黑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huigudiandu.com/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加入黑龙江公务员交流群,了解最新消息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编辑:黑龙江华图)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
关键词阅读:黑龙江公务员 政策解读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之各项资质的截止时间2016.03.24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之高中(中专)学历层次报考问2016.03.24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之专业要求2016.03.24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之学历要求2016.03.24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之户籍地要求2016.03.24
- 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报考指导之大学生退役士兵201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