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选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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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公选遴选《专业科目》模拟试卷(4)

2016-05-23 13:52 黑龙江公选遴选考试 http://www.huigudiandu.com/gxlx/ 作者:黑龙江华图 来源:未知

【导读】2016年黑龙江公选遴选《专业科目》模拟试卷(4)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21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

  B.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D.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参考答案:B,C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BC正确。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见D说法不正确的。本题应选BC。

  22甲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派遣搬运工。搬运工丙脾气暴躁常与人争吵,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一天,乙公司安排丙为顾客丁免费搬运电视机,丙与丁发生激烈争吵故意摔坏电视机。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 甲公司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丙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结合本题,丙作为被派遣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即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丙或对其教育管理,甲公司不予理会。因此,劳务派遣单位甲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本题的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故本题的答案为ABCD。

  23犯罪客体是(  )。

  A. 犯罪对象

  B. 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C. 社会利益或权益

  D. 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

  24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该原则强调的是双方当事人在行政诉讼、在司法权面前的平等,与针对原告和被告设置不同的法律制度并不矛盾

  B. 诉讼中对原、被告适用的法律制度应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双方的法律地位就难言平等

  C.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仍处于优越于原告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地位

  D.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均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

  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均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该原则强调的是双方当事人在行政诉讼、在司法权面前的平等,与针对原被告设置不同的法律制度并不矛盾。故选AD。

  25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 继承人住所地

  B. 被告住所地

  C.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D. 主要遗产所在地

  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遗产继承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CD。

  26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规章的有(  )。

  A. 深圳市人民政府

  B.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C. 贵阳市人民政府

  D. 长沙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规章的制定主体。《立法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故选ACD。

  27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 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到10月还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 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 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 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民事行为的条件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为:①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②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所附条件将来能否发生,当事人不能预料;③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④所附条件必须合法;⑤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本题中,B项所附条件是确定将来不会发生的事实,C项的条件为法定条件,D项的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故选BCD。

  28犯罪未遂的特征有(  )。

  A. 犯罪分子已经接近着手实行犯罪

  B. 犯罪没有得逞

  C. 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D. 犯罪分子不愿意继续实行犯罪

  参考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未遂的特征是: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未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故选BC。

  29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  )。

  A. 都是主犯

  B. 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C. 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D. 有的可能是胁从犯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①《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②《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③《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④《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0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的宗旨,实现司法公正必须遵循(  )。

  A.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B. 刑法司法解释采用从新原则,不受刑法从旧兼从轻溯及力原则的限制

  C.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D.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参考答案:A,C,D

  解析:司法公正必须遵循: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③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编辑:黑龙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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