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鸡西市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11-21 09:12 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鸡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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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同步鸡东新闻网提供:2017年鸡西市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报名时间11月27日-12月1日。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办发〔2014〕56号)规定,经鸡东县委、县政府批准,拟为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表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之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详情见附表1:《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六)身体健康,具备可以井下工作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参加鸡西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从鸡西市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鸡政办发〔2014〕2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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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黑龙江华图)